网络安全(以下简称“网安”)事业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法规的配套约束,回顾近4年的发展历程,网络安全法的出台,以高速、有效的方式助力网安事业的发展:2015年7月6日,《网络安全法》草案发布;2016年11月7日,《网络安全法》正式颁布;2017年6月1日,《网络安全法》正式实施;2017年8月,全国范围相继报道因触犯《网络安全法》的不同案例;截止2018年6月(《网络安全法》实施一周年),相关配套法律、法规、标准已相继出台,如:《国家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网络产品和服务安全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机构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草案)》、《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一路走来,不难看出,上至国家,下至个人,将我国网络大国建设成网络强国的信心、决心。
作为信安从业人员,有必要学习、铭记《网络安全法》相关内容。今天带大家大致了解《网络安全法》的框架,以及同我们从业人员息息相关的几点规定。
《网络安全法》框架
该法共分为7大章,共计79条。涉及面包括:国家、用户、运营者、提供商(产品服务)、网信、相关部门、公安、个人。
明令禁止的几点内容
信安从业人员的行为,同该法律规定的内容重合度较高,应加强了解、学习,做到懂法、守法。《网络安全法》中,明确禁止了7项内容,作为作业人员,应牢记于心。具体内容如下:(1)不得从事非法侵入他人网络、干扰他人网络正常功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2)不得提供专门用于从事侵入网络、干扰网络正常功能及防护措施、窃取网络数据等危害网络安全活动的程序、工具;(3)明知他人从事危害网络安全的活动的,不得为其提供技术支持、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4)不得窃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个人信息;(5)不得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6)不得利用网络发布涉及实施诈骗,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7)发送的电子信息、提供的应用软件,不得设置恶意程序,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学法、知法、懂法,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网络安全伟大事业,为实现网络强国梦,贡献自己微弱但不微小的力量。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net-net@foxmail.com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策信智库资讯网 » 小白学安全第十九篇之网络安全从业人员应Get《网络安全法》的小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