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件商标,让昔日合作伙伴反目互相起诉!

前不久,多伦多猛龙队的球星科怀·伦纳德因为商标起诉耐克,没想到耐克的回应是反诉伦纳德。

伦纳德起诉耐克

2011年,伦纳德是耐克旗下Jordan(乔丹)品牌的签约球员,那时候他自己参与设计出以手掌为主元素的个人标志,但耐克随后自行申请了商标版权,并且对外声称公司单独创建了该标识。

伦纳德声称,早前因为与耐克签约,所以允许耐克及其Jordan品牌在部分产品中使用“Klaw”标志。但到了2018年,随着伦纳德转投新赞助商,他计划继续在其服装和鞋类等产品领域使用这一标志,但发现商标被耐克抢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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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伦纳德向耐克公司提起了诉讼,声称耐克未经他的同意将他亲手设计的标志出现在耐克服装上。

值得一提的是,《纽约时报》报道,洛杉矶快船队暗地里调查并试图购买“Klaw”商标权,期望以赠予伦纳德的方式博取好感,增加引进这位球星的筹码。但一名耐克高管表示公司拒绝任何出售方式,尽可能长久拥有该商标版权。

耐克反诉伦纳德

没想到转眼2019年7月17日,耐克做出的回应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耐克认为伦纳德对耐克的专属版权构成侵犯,违反双方合同规定,并且在其早先的起诉书中存在欺骗说法。

在耐克的起诉中,公司否认存在任何不当行为。耐克承认,在2011年,新签约耐克的伦纳德曾经向公司分享过一个Logo的设计草图。不过,耐克认为伦纳德的版本和后来注册商标的Logo,虽然都含有运动员名字首字母KL,但是二者是完全不同的设计。

耐克在起诉书中表述。 “科怀·伦纳德声称他是Claw Logo的设计者,这是在扭曲事实。Claw的设计是由耐克的设计师团队创造的,而且也获得了伦纳德本人的首肯。”

目前,双方的争论暂时没有下文,不过值得一提的是,在此之前,耐克曾与网球明星费德勒的“RF”商标展开过争夺战,最终双方通过交涉谈判达成一致,费德勒收回“RF”商标使用权,并且可能为此付出了不菲的代价。相比之下,对簿公堂的伦纳德和耐克,显然选择了更加激烈的解决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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