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气灶应该属于商标中的第几类

燃气灶对于每个做饭的人应该都不陌生,是以液化气、天然气、煤气等为燃料的厨房用具。主要分为单灶、双灶和多眼灶,其实燃气灶的普及也就是21世纪生活水平好起来之后的事,在此之前也并不常见。那么,燃气灶属于商标中的第几类呢。

燃气灶属于哪类商标

在45类商标分类中,燃气灶属于第11类——灯具空调。

【1101】 – 照明用设备、器具

【1103】 – 汽灯,油灯

【1104】 – 烹调及民用电气加热设备

110108加热烹调器,

110109烹调用装置和设备,

110204厨房炉灶,

110210灶环,

110354电炉灶,

C110007沼气灶,

C110008煤油炉;

【1105】 – 制冷、冷藏设备

【1106】 – 干燥、通风、空调设备

【1107】 – 加温、蒸汽设备

【1108】 – 水暖管件

【1109】 – 卫生设备

【1110】 – 消毒和净化设备

【1111】 – 小型取暖器

【1112】 – 不属别类的打火器具

【1113】 – 核能反应设备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本网站不拥有所有权,未作人工编辑处理,也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果您发现有涉嫌版权的内容,欢迎发送邮件至:net-net@foxmail.com进行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工作人员会在10个工作日内联系你,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涉嫌侵权内容。):策信智库资讯网 » 燃气灶应该属于商标中的第几类

赞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