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科学!“重庆火锅”商标竟然非重庆所有?

有个段子,重庆人说过哪些委曲求全的话——“好嘛,那就鸳鸯锅。”可见,在重庆,吃火锅和吃辣已经融为了身体的一部分。所谓的重庆火锅,以牛油为底,加上各种香料调味反复熬制而成。

重庆火锅,举世闻名,但是“重庆火锅”这个招牌,竟然不归重庆地区独有。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在2005年,为了打造和保护“重庆火锅”这一金字招牌,重庆市火锅协会开始申请“重庆火锅”地理标志集体商标工作,在2010年1月提出第8027933号“重庆火锅 CHONGQING HOT POT及图”商标(集体商标)的注册申请,指定使用在餐厅、饭店、备办宴席、流动饮食供应等第43类服务上。

但历经商标驳回及驳回复审程序,其注册申请最终未能获得核准。

“重庆火锅”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主要原因在于重庆火锅的原料分散在全国,不是重庆特产的商品,而且“火锅”是行业通用名词,“重庆”是我国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使用。

可是打着重庆火锅招牌的店在中国数不胜数,因为食品安全被曝出问题的也不在少数,对重庆火锅的品牌打造和保护产生了不良影响。为了保护重庆火锅这一金字招牌,重庆市火锅协会正在筹备继续申请注册“重庆火锅”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

那么,类似于“重庆火锅”这种地方美食,应该如何解决商标注册申请被驳回的问题?

1.证明有其他含义。历史上“重庆”确有“双重喜庆”的得名渊源,但目前“重庆”作为地名的含义更加明显。

2.作为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将“重庆火锅”作为地理标志集体商标或证明商标进行申请注册,需要建立重庆作为火锅的原产地的关联,即证明重庆火锅的原料、风味、制作方法、人员等方面与重庆具有直接的自然或人文意义上的密切联系以及相应的技术标准和要求,这个考证比较困难。

3.附加其他元素作为组合商标整体上注册。例如:近期“兰州牛肉拉面”在增加拉面图形并放弃汉字及拼音专用权的情况下获得支持,商标有望获准注册,这是一种有益的尝试。

地方美食不仅需要传承,还需要商标的保护,才能发展得更好,让更多正宗的美食走出家乡,走出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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