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3年2月5日,白俄罗斯共和国关于保护发明、外观设计和商标的第一部法律获得通过。1996年5月16日,版权及相关权法获得通过。如今,白俄罗斯的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系统由多级立法和相关机构组成。
白俄罗斯的法律法规符合《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以及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要求,可为国内外的知识产权权利人提供保护。
知识产权相关机构包括国家知识产权中心、国家专利基金会、专利律师与知识产权对象评估师协会,各个行业内部也建立了保护和管理知识产权的咨询服务机构。与知识产权相关的法律问题,由白俄罗斯最高法院知识产权问题司法委员会负责处理。
白俄罗斯商标注册流程
白俄罗已加入《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议定书》 ,中国申请人可通过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指定白俄罗斯,或者直接向NCIP提交白俄罗斯商标注册申请,获得白俄罗斯商标。
白俄罗斯商标申请文件应使用白俄罗斯语或俄语撰写,以SCST批准的形式提交,并且必须包含必要的信息。如果外国申请人以其他语言递交申请文件,并在2个月内提供白俄罗斯语或俄语译文的,申请日可以递交申请的日期计算。如果晚于2个月,则NCIP将以收到译文的日期认定商标的申请日。
在白俄罗斯没有常住地或永久居住地的外国申请人,应委托专利律师处理与商标申请和注册有关的事宜。
直接向NCIP提交商标注册申请的程序
1.提交申请
商标申请材料的纸质原件可以直接或邮寄给NCIP,也可以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文件复本。但在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文件后,申请人必须在1个月内向NCIP提供原件,并附信说明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时间,才能使NCIP将该时间记为其收到申请的时间。如果申请人未在1个月内提供原件,或者提交的文件与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发送的文件不同,则NCIP会将收到原件的时间记为收到申请的时间。
根据《白俄罗斯共和国部长理事会2009年12月28日第1719号条例,关于批准商标和服务商标注册程序的规定及修改部长理事会若干条例》(以下简称《商标注册程序》),商标注册申请书应注意或包含以下各项:
(1)申请表中“Заявка(申请)”之前的内容不由申请人填写。
(2)申请表第一栏填写申请人信息*,内容包括:
● 申请人是单位的,提供官方注册文件上的单位全称;申请人是个人的,提供姓名及父名(patronymic,如有)。
● 申请人的居住地地址、白俄罗斯境内的通信地址(如有),申请人的电话号码及传真(如有),以及申请人的电子邮件地址(如有)。通信地址指根据邮政规则在白俄罗斯境内通信的地址,需要提供收件人及其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如有)。如果未指定通信地址,则所有通信都将发送到申请人的居住地地址。指定申请人的居住国家时,应使用WIPO标准ST.3的代码。
* 对于外国申请人,如果其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国家不使用西里尔文字母,可以使用拉丁字母填写上述两项内容。
(3)申请表第二栏填写专利律师信息,内容包括专利律师的姓名及父名(如有),其注册号,电话(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如有)。
(4)如果申请人要求优先权,应在申请书第三栏说明申请的优先权日期。例如,根据《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要求优先权的,应说明首次申请的提交日期、提交国家与申请号;要求展览会优先权的,应说明展览会开幕日期及举办地点。
(5)在申请表第四栏8*8厘米的方格内提供标志的图样,可以是电脑打印的照片、印刷图样或绘图,图样大小不得小于1.5厘米。如果标志不适用该方形表格,可作为申请表的附件单独提供。如果注册的是三维商标,需在二维的图像上说明其三维性质,申请人有权在图像中标注例如顶部、底部、前部或其他内容。标志应以所要求保护的颜色或颜色组合呈现。
对于文字标志,如有必要,申请人应提供对该名称的说明,以澄清名称的实质含义及其特征。例如,对于没有含义的几个字母,说明其是哪些单词的缩写,或者是虚构的单词;有实际意义但不以白俄罗斯语或俄语书写的,可以用白俄罗斯语或俄语字母表中的音译以及翻译进行解释。此类说明仅用于检查目的,如果无法直接填写,可作为附件提交。
(6)申请表第五栏应说明所附文件和每份文件的相应张数。
(7)申请表第六栏应说明商标所指定的商品或服务。必须按照ICGS中指定的类别的顺序填写,且在每组商品或服务前方写明对应的尼斯分类编号。
(8)申请人及其专利律师应在申请表上签名。
2.初步审查(Preliminary Expert Examination)
NCIP对商标申请的初步审查在收到申请材料起2个月内进行,将检查申请文件是否齐备,书写是否正确,是否已交纳规定的费用。
NCIP可要求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更正、补充或变更,申请人应在接到审查意见起3个月内将更正、添加或变更后的申请材料提交给NCIP。如果申请人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申请将不被NCIP受理。
NCIP将根据初步审查的结果,做出受理或拒绝受理商标申请的决定。
申请被受理后,申请日以及优先权日可被确认。
3.实质审查(Expert Examination)
如果申请文件或其中所载数据不符合既定要求,NCIP有权要求申请人在3个月内提供修改后的文件。
如果申请人在上述期限截止之前提出延长请求,该期限可被延长,但最多不超过12个月。
如果申请人未按时提交修改,NCIP将驳回申请。
根据实质审查的结果,NCIP将做出对商标给予注册或驳回商标申请的决定。
4.复审
如果申请人不服NCIP做出的驳回决定,可在收到决定后3个月内,向NCIP递交要求对商标申请进行复审的请求书。
如果申请人在上述期限截止之前提出延长请求,该期限可被延长,但最多不超过18个月。
复审将在NCIP收到复审请求书后2个月内进行。
5.注册*及公开
收到申请人的商标注册交费证明后,NCIP将在1个月内将商标注册至《白俄罗斯共和国商标和服务商标国家注册簿》,并在之后1个月内签发商标注册证书。
商标注册后3个月内,NCIP将在官方公报上公开注册商标相关信息。
白俄罗斯商标注册费用
项目 | 细目及费率(单位:基本值) | |
申请及初步审查 | 指定1类商品或服务的国际分类 | 10 |
指定超过1类,从第2类起 | +5 / 类 | |
审查费 | 28 | |
修改商标注册申请材料 | 2 | |
复审 | 10 | |
注册并签发证书 | 商标 | 19 |
集体商标 | 57 | |
续展 | 55 |
白俄罗斯商标保护期
白俄罗斯商标的保护期从申请日起算,为期10年;该期限可以无限次续展,每次续展延长10年。
可作为商标的标志
根据白俄罗斯《1993年12月5日白俄罗斯共和国第2181-12号法,关于商标和服务商标》(以下简称《商标法》),商标和服务商标指可以将商标持有人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商品或服务区分开来的标志。商标可以由以下各项构成:
● 文字,包括专有名词(proper names);
● 颜色组合;
● 由字母、数字、图形、三维标志(包括商品其包装的外形)组成的标志;以及
● 上述各项的组合。
如果白俄罗斯法律有所规定,其他标志也可以注册为商标。商标可以任何颜色或颜色的组合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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