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用香精商标中选择第几类

食用香精是一种能够赋予食品香味的混合物,采用天然和天然等同香料、合成香料经精心调配而成,主要有液体、粉末、微胶囊、浆状等多种剂型,适用于饮料、饼干、糕点、冷冻食品、糖果、调味料、乳制品、罐头、酒等食品。那么,食用香精在商标中属于第几类呢。

食用香精属于哪类商标

在45类商标分类中,食用香精属于第30类——方便食品。

【3001】 – 咖啡,咖啡代用品,可可

【3002】 – 茶、茶饮料

【3003】 – 糖

【3004】 – 糖果,南糖,糖

【3005】 – 蜂蜜,蜂王浆等营养食品

【3006】 – 面包,糕点

【3007】 – 方便食品

【3008】 – 米,面粉

【3009】 – 面条及米面制品

【3010】 – 谷物膨化食品

【3012】 – 食用淀粉及其制品

【3013】 – 食用冰,冰制品

【3014】 – 食盐

【3015】 – 酱油,醋

【3016】 – 芥末,味精,沙司,酱等食用香精

【3017】 – 酵母

【3018】 – 食用香精,香料

【3019】 – 单一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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