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权属问题9年未解决,张裕集团连收监管局三份警示函

说到“张裕”一词相信很多人立马就联想到了那个红酒品牌,烟台张裕集团有限公司其前身是1892年由我国近代爱国华侨张弼士先生创办的烟台张裕酿酒公司,至今已有100多年的历史。

然而正是这样一家百年企业,却因为拖延9年未解决的商标权属问题,而连收三份监管局警示函。

据了解,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在2010年曾向烟台张裕葡萄酿酒股份有限公司下发决定,要求其对“张裕”“爱斐堡”“黄金冰谷”等商标的权属尽快理清,然而9年时间已过去,这些商标的权属问题仍未全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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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此,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近日向张裕集团一连下发了三份监管警示函,要求其尽快解决问题。

此外,山东监管局发现2011 年以来,张裕集团将注册商标授权公司无偿使用,将申请专利授权公司有偿或无偿使用。对于无偿使用的商标、专利,公司均未与张裕集团签署许可使用合同。除部分商标与“张裕”商标无法剥离外,其余商标、专利均有条件由公司进行注册或申请,但仍由张裕集团注册或申请后特许公司使用,影响了上市公司资产独立性。

据了解,张裕集团在1997年成立了股份公司,在当时就与股份公司签订了《商标许可使用合同》,约定“张裕”等商标由股份公司无限期、独占使用,股份公司按相关商品销售额的2%支付集团商标使用费,同时约定集团所收到的商标使用费主要用于宣传商标及使用商标的产品。

然而表面一套,背后一套。股份公司虽年年支付商标使用费,但张裕集团却将这些费用留在了自己口袋里。据统计,截至2010年6月,股份公司累计向张裕集团支付了4.68亿元的商标使用费,而张裕集团公司却几乎未发生广告费支出。

然而针对此事,时任张裕集团董事长的周洪江表示对上述行政监管措施没有疑义,不提起诉讼。上述相关责任方也将按照行政监管函的要求进行整改,并于2019年4月6日前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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