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域名可申请作为企业经营场所!

《电子商务法》的实施难道就意味着个人经营群体没了机会?恐怕不一定。

前不久,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对外公布了《关于做好电子商务经营者登记工作》的意见,其中有一点很明确地指出:电子商务经营者申请登记为个体工商户的,允许其将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对于在一个以上电子商务平台从事经营活动的,需要将其从事经营活动的多个网络经营场所向登记机关进行登记。允许将经常居住地登记为住所,个人住所所在的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其登记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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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通俗易懂的话来说……

在电商法开始实施之后,众多没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营者可开辟新途径,将自己的网站作为经营场所登记,进而取得合法电子商务经营执照。大意就是买个域名建个站,你就可以用自己的网站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从而取得合法权益进一步从事电子商务经营活动。

如此来看,《电子商务法》的实施对于域名行业而言将是个重大利好消息!众多想从事电子商务的经营者可以通过购买域名建站,取得合法电子商务经营资格。

电子商务依赖互联网环境而存在,而想要在线上争夺名气抢占市场,这些有想法的个人经营者必然需要一个优质域名,以便于平台和品牌的推广、宣传等。在这样的环境下,域名投资市场又迎来新的机遇,大家一起期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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