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冒他人品牌销售的生产人员,在查处之前不知道企业假冒注册商标的,不追究其责任;查处之前知道企业假冒的,属知情不报。知情不报是指公民知道事件的真实情况,有义务向有关机关反映而没有反映。知情不报是违法行为,应当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 【假冒注册商标罪】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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